次日,霧氣還籠罩着昔日城,爲數三十人的隊伍從高盧伯爵府啓程,面孔消瘦,身形挺拔的高盧席可法回望了一眼身後的一扇窗戶,他看見了妻子的臉,高盧伯爵輕輕用手碰了碰嘴脣,好象是要告訴那個點燃他激情十八年的女人,他至今依然像初見她的第一眼一樣,灼熱地愛着她,高盧伯爵看見了妻子微微羞赧的一笑,不由心裏又是一腳踏空的感覺,瞬間就飄浮在半空中了,她是天使,是諸神賜給我的禮物,他由衷驚歎着。
高盧伯爵策馬前進,三十匹戰馬的行進聲如一隻小型軍隊般鼓舞,伯爵帶領這隻隊伍去探訪昔日城北兩片領地民情,作爲民政官,這是間隔一段時間就必須履行的義務。
席可法家族的旗幟飄揚在隊伍的前端,旗幟爲藍底,上面一頭金色直立的雄獅,張牙舞爪,口銜紅玫瑰,這就是席可法家赫赫有名的玫瑰獅子徽。伯爵的長子吞拿和次子麥克白也在隊伍中,十六歲的吞拿非常強壯和早熟,如果僅僅觀察他的身材和動作,很難將他和二十多歲的護衛們區分開,相對吞拿的強壯來說,十四歲的麥克白席可法就明顯弱不禁風許多,席可法家族的這個二少爺,體格纖細勻稱,皮膚白皙,有着女孩子一般優雅輕盈的動作,如果以昔日城的標準來看,麥可白的體質和略有些憂鬱的眼神,是絕佳的貴族氣質。
“麥克,你必須長壯點,你太瘦弱了。”吞拿對着弟弟說道。
“哥哥,力量並不是一定要用肌肉來標榜的,同歲的小孩子中間,我還沒有碰到過比我更有力量的,我並不是你想象的那麼不堪一擊。”
“隨便你了,我是希望你強壯一些,你的樣子,總是讓我忍不住擔心你。”吞拿說完,夾了夾坐騎,戰馬立刻加快了步伐,他追着前面的父親去了。
麥克白依然不緊不慢帶着自己的兩名親衛,夾雜在大隊伍中間,他央求很久,才讓父親答應帶他同行,此刻不想去惹父親厭煩,周圍一切新奇的東西和感覺夠他縱情體驗的啦,更何況,他父親旁邊還有那個鐵皮臉,就是父親稱呼爲“瘋狗”的那個傢伙。
瘋狗名字叫麥丁道爾,自從麥克白有記憶的時候,就看見他如影子一般跟隨着父親左右。而席可法家的傭人們私下裏傳聞這個穿着黑色板甲,面帶全盔的高大武士爲“殺人狂”。瘋狗是個彪形大漢,他比護衛團的其它人都高快一個頭,擔任着席可法護衛團的團長,這使麥克白認爲,一個家族的護衛團首領,肯定是由最兇悍的人來擔任。
瘋狗的那匹坐騎,簡直就是怪獸,誰見過馬居然還長獠牙的,瘋狗的戰馬居然有兩顆彎曲的獠牙伸出上脣,一般陌生人的戰馬靠近它就會受驚,不聽騎手的指揮狂嘶亂跑。後來麥克白聽哥哥吞拿說,瘋狗不是昔日城附近的人,他來自玫瑰山谷的蠻人部落,而且還是個部落顯赫的勇士,他是按照歷代傳統,來捍衛席可法家族首領的。
“麥丁道爾團長,有人說你曾經殺過很多人?”很多年前,麥克白曾經小心翼翼詢問瘋狗。
“叫我瘋狗,我喜歡別人叫我瘋狗。”瘋狗正在梳洗那匹高大健壯的獠牙馬,甕聲甕氣地說道,“我殺過的那些都是些蛆蟲,垃圾和叛徒,它們不算是人,如果伯爵不阻止,我還想喫它們的肉呢……”
麥克白聽了一半就跑掉了,他後來幾乎再沒有和瘋狗說過話,麥克白後來看見,其他衛兵對瘋狗十分敬畏的時候,心裏明白,這傢伙的恐怖可不是說着玩的。
吞拿騎着馬追上父親,他對旁邊的瘋狗點頭示意,瘋狗沒有什麼反應,吞拿一點不奇怪,他明白瘋狗一向如此,吞拿心底裏喜歡這個粗鄙的傢伙,你如果崇尚力量和荒野的原始血性,你就會發現,瘋狗代表着荒野獅子一樣的強悍和傲慢,席可法家的族徽就是玫瑰獅子,吞拿喜歡獅子,同類會喜歡同類,而且瘋狗對高盧伯爵的忠誠,無人能及,這來自於他們蠻人部落的單純和執着。
“父親大人,威瑪羅伊男爵的領地還有多遠?”吞拿見時間接近上午十點鐘,忍不住詢問父親。
“很接近了,穿過前面山脊,就能看見男爵屬地的村落了,相信我們會看見威瑪羅伊男爵的衛隊的,怎麼,吞拿?”高盧伯爵笑着望着兒子。
“哦,我只是在看,按照這個速度,能不能天黑前趕回昔日城。”吞拿隨口答道。
“呵呵,吞拿,才離開昔日城幾個小時,就開始掛念某個姑娘了嗎?”伯爵和兒子開着玩笑。
吞拿臉騰紅了一片,“父親大人,藍禮家的苔絲和我,根本不是您想象中那樣的……”
“哈哈,我知道,我知道……”伯爵看着兒子的窘態,大笑起來,然後聲音微低了些,“我從瓦雷利亞那裏知道你在擔心什麼。別去責怪瓦雷利亞,是你母親,她雖然不能告訴我對你的擔心,但是我能看出來,我能從她的眼神和不安中知道她在擔憂我的哪個兒子,於是我去詢問了瓦雷利亞。”
“那您也一定知道城裏有些混蛋在散佈謠言。”吞拿有點氣憤地道。
“一直都是如此,十幾年來,一直都是如此,這些惡毒的語言從來沒有平息過。謠言真正傷害的,是相信它們的人,吞拿,消除你的焦慮,別讓他們的詭計得逞。” 高盧伯爵嘴角帶着笑意,聲音輕柔,卻斬釘截鐵道,“她是你們的母親,我的妻子,我不會讓任何人有機會傷害她的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