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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千三百七十一章 一本暢銷,一本陪襯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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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1月26日。

  歌曲《斯卡布羅集市》的影響還在持續,而對於蘭國所有的偵探迷們來說,明天就又將有一件,讓他們十分興奮和期待的事情。

  那便是蘭國偵探小說第一人,特裏斯的最新作品《血色殘陽》,將在明天正式發行,偵探迷們對此十分的期待。

  當然,李凡在明天也同樣會有一部,新的偵探小說發行,但偵探迷們卻並不看好,也不如何期待。

  這倒並不是說他們懷疑李凡的實力,而是李凡的新偵探小說,僅用了幾天的時間進行創作,讓一衆偵探迷們並不看好。

  甚至還引起了偵探迷們的不滿,認爲李凡很有可能是因爲,《嫌疑人X的獻身》在蘭國大賣,而驕傲膨脹了,準備隨意寫一部新作品來糊弄他們。

  網絡上這樣的聲音不少,尤其是特裏斯的鐵桿書迷們,更是在不斷的帶着節奏。

  “明天終於能夠看到特裏斯先生的新書了,真是興奮、期待又激動。而李凡先生的新書嘛,唉!用一種不負責任的心態寫出來的作品,其質量可想而知,不看也罷。”

  “說的沒錯,李凡先生給我們帶來了《斯卡布羅集市》那首歌,我們心懷感激,但事情一碼歸一碼,他的新偵探小說作品嘛,不看也罷。”

  “我本來就沒有期待李凡先生的新書,明天我只想看特裏斯先生的新書。”

  “兩人的新書在明天似乎還有打擂的意思,不過照目前的情況來看,李凡先生怕是會慘敗啊。”

  “唉!那也怪不得別人,這純粹就是李凡先生自己自找的,何必要這麼着急的發行新書呢?憑李凡先生的實力,如果精心準備的話,質量應該並不會比特裏斯先生差。”

  “一個人如果膨脹了,認爲自己隨便寫的作品都能夠大賣,又哪裏還肯費那麼多精力去精心準備?”

  “也是,罷了,反正也沒期待李凡先生的新書,明天就只看特裏斯先生的新書好了。”

  “……”

  在特裏斯鐵桿書迷們特意帶動的節奏下,本來就對李凡的新書,並不如何期待的偵探迷們,更是對李凡的新書不期待了。

  很多人都打算明天只買特裏斯的新書。

  特裏斯以及其他的一些蘭國偵探小說家們,看到網絡上偵探迷們的議論,無不顯得興奮又得意。

  如此看來,李凡的新書成績,無疑會慘敗在特裏斯的新書之下。

  八月份的那一次銷售之仇,總算是報了,那一根一直卡在他們喉嚨裏的刺,也終於能拿掉了。

  偵探小說作家們在屬於他們的圈子裏,興奮的說着這件事情。

  “特裏斯,恭喜你了,就目前的情況來看,你新書的成績,絕對將那李凡狠狠的踩在腳下。”

  “克斯福出版社竟然敢與李凡合作,估計是不好博了那李凡的面子,我看他們這一次,定然要血本無歸了。”

  “那也不一定,愛華多可是老狐狸,絕對不會讓自己虧的太多,我猜他並不會印刷多少冊,最多也就印刷個幾千冊,應付一下李凡,倒也並不會虧太多。”

  “李凡的新書有沒有及時交稿給克斯福出版社,那都還不一定呢。也許,明天根本就沒有李凡的新書發行。”

  “不管怎樣,這一次終於能夠將卡在喉嚨裏的那根刺去除了,只覺得渾身都舒坦。”

  “……”

  看着一衆作家們的話,特裏斯非常的得意和舒坦,找李凡報仇這種事情,還不是隻有靠他這個蘭國偵探小說第一人?

  ……

  一天的時間轉瞬即過,1月27日清晨。

  蘭國各個城市各大書店的工作人員們,正在擺弄昨天晚上剛到的一批新書,爲今天的正式營業做着準備。

  那一批新書正是特裏斯的《血色殘陽》,以及李凡的《福爾摩斯探案集之血字的研究和四簽名》。

  “特裏斯的《血色殘陽》,這本書一定會大賣,把它們擺放在最顯眼的位置。”

  “好的,我本來就是打算這樣做的,那麼李凡的新書...嗯...叫做《福爾摩斯探案集》,擺放在什麼位置好?”

  “李凡的新書就放在普通的新書架上就好了,書迷們並不看好,也不期待,我估計很難賣出去的。好在我們一共只進了50冊,慢慢賣,應該還是能賣完的。”

  “好的,應該能夠賣完吧。”

  “……”

  無一例外的,各個書店都將特裏斯的《血色殘陽》,擺放在了書店最暢銷、最顯然的位置。

  而李凡的《福爾摩斯探案集》,則可憐在被擺放在了普通的新書架上。

  可見,所有的書店都把《血色殘陽》當作了今天的主打,而《福爾摩斯探案集》則可憐的成爲了陪襯。

  等到各大書店開門正式營業之後,實際上的銷售情況,也的確如兩本書擺放的位置一般,一本暢銷,一本陪襯。

  暢銷的自然是特裏斯的《血色殘陽》。

  各個書店裏,偵探們迷進店之後,幾乎都是選擇的購買《血色殘陽》,而《福爾摩斯探案集》則很少有人購買。

  不過,問起李凡新書的人倒是不少,他們雖然不打算購買,但他們很有興趣確認一下,李凡的新書是否如期在今天發行了?

  另外,他們也很有興趣知道李凡新書的名字。

  “李凡的新書?有的,的確在今天發行了,在那邊的新書架上,名字叫做《福爾摩斯探案集》。”工作人員回答道。

  “福爾摩斯?”一衆偵探迷們只覺得,這個名字似乎有些熟悉。

  仔細一想,想起來了,在一個星期之前的偵探小說節活動現場,李凡說他有一位偵探朋友,住在貝殼街上,那位偵探朋友的名字,便是叫做福爾摩斯。

  當時大家還不太明白,現在明明就已經沒有了“偵探”這個職業,李凡爲什麼還要說他有一位偵探朋友?

  現在看來,李凡所謂的他那位叫做福爾摩斯的偵探朋友,便是他新偵探小說的主角了。

  把自己小說裏的虛構人物,稱之爲自己的朋友,一衆偵探迷們只覺得頗爲的好笑,也頗爲的不理解。

  這未免有些入戲太深了吧?

  他們現在又哪裏知道,在不久之後,他們總是要去到,那條叫做貝克街的街道上走一走,以期待能夠邂逅那一位,叫做福爾摩斯的朋友。

  ……

  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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